现行公司法对无形资产的出资比例规定过低,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鼓励技术创新。但规定过高有可能影响公司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。为此,应适当提高无形资产在出资比例中的比重。新法的规定意味着无形资产可占注册资本的70%。
我公司位于乌鲁木齐中山路中山国际通讯城10楼1005室
联系人:杜经理
手机:13579926195
座机:0991-3851796
QQ:385419839
邮件:385419839@QQ.COM
网址:HTTP://WWW.13579926195.COM
HTTP://WWW.2363002.COM
HTTP://WWW.13716112646.COM